2016年3月4日村民咨询:想要与其丈夫离婚,但其丈夫外出打工已有多年未回,现在具体下落也不得而知,问该如何操作?律师告知:可直接起诉法院要求离婚,法院依法公告送达,期满视为接收法律文书,一般实践,经两次诉讼即可判决离婚。
2016年5月11日有村民咨询:我给一朋友的银行贷款作担保,现该朋友无力偿还也下落不明,我该承担什么责任?律师告知:银行会起诉你们二人,要求你承担保证责任,否则将会被强制执行,尽量与银行协商为宜。
2016年7月14日村民电话咨询:其受雇在矿上作业,后来该矿区效益不好,没有继续生产,但老板拖欠我三个月工资至今未付,我有欠条一份,如何维权?律师告知:协商不成,你可以向法院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为由起诉要求支付工资款。
2016年8月18日有村民咨询:几年前我借过一笔钱给一位远亲,对方写了一张契约将房子抵押给我,契约以买卖名义,若到期未换,房子抵债,但现在对方下落不明,我该如何主张权利?律师告知:你可直接以起诉要求确认契约有效,要求对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,或过户或还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