方露露,女,中共党员,于2019年10月进入浙江玉山律师事务所从事主任律师助理工作,于2021年通过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,开始从事法律实务工作。两年企业法务工作经历,应诉百起交通事故案件;两年主任律师助理工作经验,协助主任律师办理民事、刑事、行政以及非诉领域工作事项;两年法律实务工作经验,参与办理婚姻、侵权、合同纠纷、行政纠纷以及刑事案件的起诉、应诉事项。始终秉持“法律不是保护崇高,而是保护一般”的工作理念,尽心尽责服务于每个委托人。